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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 
湖南医药学院关于选聘学生社团指导老师
2022-04-07 11:08  

 

湖南医药学院关于选聘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通知

 

各部门、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、共青团中央印发的《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,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和学生社团工作指导,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,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,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政治觉悟高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思想高尚。

2.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愿意从事社团指导工作。

3.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
4.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以及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时间和精力。

5.社团指导老师原则上从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当中选聘,其中拥有社团指导经验、相关学科背景特长的老师优先选聘。

二、聘任名额

每个社团原则上选聘1名指导老师,每名老师只能指导1个学生社团。

三、聘期

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每届聘期为1年。

四、选聘程序

1.自愿报名。填写《湖南医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》(见附件2),由所在部门填写意见、加盖公章,于2022年4月15日(周五)之前将纸质稿交至善楼1425室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36093936@qq.com。

2.资格审查。由学社联和各社团负责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校团委。

3.审核公示、拟定初步人选名单。校团委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进一步审核,并与各有关部门、学院充分沟通后,根据相关学科背景、特长以及社团指导经验拟定初步人选建议名单,并予以公示(公示三个工作日)。

4.审定聘用。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报分管校领导审定,由校团委下文并颁发聘书。

 

附件:1.《湖南医药学院学生社团花名册》

2.《湖南医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》

 

 

共青团湖南医医学院委员会  

2022年4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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